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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口市將對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 實施1—9.5萬元不同額度補貼
發(fā)表時間:2024-10-21

10月16日上午,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(fā)布會,解讀我市“落實國家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、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”相關(guān)內(nèi)容。


據(jù)悉,我市將對報廢更新的老舊營運貨車和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實施1—9.5萬元不同額度補貼。


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張安明介紹說,這次補貼包括:(一)提前報廢的老舊營運柴油貨車補貼;(二)提前報廢的老舊營運貨車,并新購國六排放標(biāo)準(zhǔn)營運柴油貨車或新能源貨車補貼;(三)僅新購的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補貼;(四)報廢的老舊城市公交車,并購買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補貼;(五)對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進(jìn)行全套更換的補貼。


此次補貼資金主要支持3個方向:一是提前報廢持營口籍有效營運證件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(biāo)準(zhǔn)營運柴油貨車,按車輛類型和提前報廢年限,給予1—4.5萬元/輛的補貼;二是提前報廢并更新國六排放標(biāo)準(zhǔn)貨車或新能源貨車,在提前報廢補貼的基礎(chǔ)上,新購國六排放標(biāo)準(zhǔn)貨車還可獲得2.5—6.5萬元/輛的更新補貼,新購新能源貨車還可獲得3.5—9.5萬元/輛的更新補貼;三是僅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,補貼標(biāo)準(zhǔn)為3.5萬元/輛。對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也將實施不同額度補貼。


在政策實施時間方面,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申報材料取得時間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申請截止日期為2024年12月31日;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設(shè)備更新補貼申報材料取得時間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申請截止日期為2025年1月20日。


張安明表示,市交通運輸局將于每月5日前匯總符合補貼條件的老舊營運貨車、公交車報廢更新信息,確定補貼金額,并向市財政部門提出資金申請,于5個工作日內(nèi)按程序撥付補貼資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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